European Union (Withdrawal) (No. 2) Act 2019 (original) (raw)
《2019年歐洲聯盟(脫離)(第2號)法令》(英語:European Union (Withdrawal) (No. 2) Act 2019,通稱「彭氏法令」),是由英國下議院議員彭浩禮動議的一條國會法令,法令要求英国首相在某些情況下尋求押後脫歐日期。如果下議院在2019年10月19日前未能通過脫歐協議或的話,就會觸發本法令的主要條款。法令又提出將脫歐限期由2019年10月31日延遲至2020年1月31日,若獲得歐盟高峰會接受的話,首相就有義務接受。 法令的部分條文詳列一旦歐盟高峰會提出其他脫歐限期的行動安排,要求英廷就英歐談判的進度定期提交報告,並載列首相致函歐洲理事會主席尋求延遲限期時的信件格式,以及剝奪首相拒絕修訂脫歐日的權力。法令在2019年9月9日獲御准,同日生效。 鲍里斯·约翰逊拜相後就有傳會考慮休會,反對派和後座議員繼而在奪得國會議程控制權後動議及和議本法案。政府強烈反對法案,約翰遜本人和疑歐派議員多次稱此為「投降法令」。政府更曾被質疑審視不同選項,意圖令法令失去法律效力。10月19日,約翰遜依據本法令致函理事會主席唐納德·圖斯克,正式請求押後脫歐日期,同月28日獲正式批准。10月30日,英國法律中的「離開日」相應地修訂為2020年1月31日晚上11時正。 本法令在2020年1月23日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