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涯随无涯,殆已——读《神秘的山》 (original) (r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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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逛西西弗书店时看到这本书,被包装、插画和黑塞这个名字吸引,遂花八十多块的巨资买下。结果第一篇《小矮人》没看完,就被我猜中了结局,也没怎么被打动,就搁置在了一旁。

恰逢疫期,在家无事,又拾起了这本看上去好读一点的书。于是便就着下午茶,伴着四点多的斜阳和蓝灿灿的天,接着读起曾翻过两页的《神秘的山》来。本为消遣,没想到却真读出一些况味来。

不知理解得对不对,在我读来,故事里的山象征着出世,甚至更进一步,象征着永恒,一种自古以来就为中外哲学家们所追寻的东西——在中国,它被称为『道』;在西方,它被称为逻各斯、自然、真理、永恒等等不一而足。

雀斯克渴望征服山,不止是渴望征服自然,更暗含着这个『怪人』对于出世、对于探索永恒的极端渴望。

可永恒又如何能被触及呢?或许它永远也无法为人触及——事实上,在一些人眼里永恒是否存在都是一个问题。

于是山不断拒绝雀斯克的探索。

雀斯克死了,他接受了死亡,尸体也留在了山里。

雀斯克·毕昂谛渐失生气的眼睛看着这一切,感觉都好似初次与它们打照面。他第一次看到他渴望认识的山——黄山,站立在它千年的孤寂和忧伤的庄重之中,第一次知晓所有的生命——山和人,岩羚羊与鸟,所有星星与创造出来的事物——全都在一场杂沓着、无法摆脱的困难中活着,寻找它们的结局,而一个人的生和死与其他生命不分轩桎,与其他生命一样,无任何意义。

……

这个一辈子都不满意,觉得要对抗全世界的人,第一次感受到世上某种和谐与永恒之美,他的心灵为之惊诧,他竟然慢慢接受了这垂死的命运,真是奇特。

在最后的时刻里,他意识到:和永恒的山相比,自己的生、死和世间包括石头在内的其他『生命』相比,都没有任何分别;而有些『困难』是无法摆脱的。

——雀斯克掉落崖间、仰望山顶的长段还让我想起了《战争与和平》里安德烈公爵濒死的名段。人之将死,是否都伴随着一些信仰的破灭和顿悟?而顿悟,又是否必须发生在将死之时?

读到这里,我甚至联想起庄子的劝诫: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

雀斯克以有涯的生命追求无涯的永恒,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不恰好验证了这句话吗?黑塞所谓人之贪婪,不也正在此吗?

可是故事结尾,黑塞写道:

但他长眠在山的岩石间,遵循着命运的戒律,并不比在度过漫长而且愉快的一生后,被安葬在家乡教堂的树荫下来得坏。

虽无明显的肯定,但显然,在作家看来,雀斯克『贪婪』的一生至少说不上坏。或许,作家也在自问:这样的一生也许还是有些许价值吧?毕竟,这样一位极端追求出世和永恒的孤独探索者,不正是很多作家、艺术家的影子吗?就我对黑塞有限的认知来看,也许雀斯克也多多少少被倾注上了作家自己的个性吧。

很巧,我的这本黑塞童话旁,还放着我去年春节时读完的《月亮和六便士》。从某种程度上说,斯特里克兰德不也正是雀斯克式的人吗?一朝为创作的激情所俘获,便终生投入到对永恒的探寻之中,最终英年早逝。他甚至焚毁了自己最后真正的『天才之作』。为何?因为对永恒的探寻已经足够了吗?至于对世人是否有价值,已经不重要了?

这些问题,恐怕很难有统一的标准答案了。

值得注意的还有黑塞为自己的诗歌《孤独》、《蓝蝴蝶》所作的插画。(编辑很有心,正好附在了这篇故事后面。)画面上有山,有人,有房子。

小时候我经常画这样的简笔画:山是背景,房子在中间,一条小路弯弯曲曲通到房前的小河。可1919年和1954年的黑塞都是这么画的:人和房子都面向远处的山,一条小路通往山的方向。

在童年的我笔下,山只是生活的背景;而在黑塞笔下,山始终是生活通往的方向。所谓伟大的作家,也许都是如此吧——尽管明知『以有涯随无涯,殆已』,依然践行着『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

而我又如何呢?漫漫人生路,也只能自去体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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