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mise Unfulfilled (original) (raw)
作为自传以及自己动机和功绩的阐述,这本书是很成功的。Obama本人文笔极佳,读起来也是专业水准。这本书基本上也成功营造了他所说的让人身临其境、感到身为总统的体验(虽然只是表面上的,但依然氛围优秀,如收尾的本拉登一段)。
更让人意外和惊喜的是,本书最好看的是其实成为州参议员之前的部分。这部分直接对接Dreams From My Father的故事,讲的也依然是(有野望的)普通人的生活。读这段最大的感受就是Obama两个人选择的都是追求自己的内心而不是金钱,追求的是远大的愿景而不是更为确定的回报,这真是美国人才有的乐观。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假设家人没有帮助也没有奖学金,那么本科常青藤(哥伦比亚和普林斯顿)+哈佛法学院,光费用(按照今天的金额)可能就有每人50万美元。为了政治生涯,奥巴马又选择了收入较低的社会服务+教书,太太也选择了去public service,这样的收入虽然比一般人多,但也和big law的小弟差不多是一个水准,难怪在有家人帮忙带孩子的情况下,他们在40岁的时候房贷和学费贷款还都没有还完。
奥巴马的反思贯穿全书,也是本书最大的优点之一。他能够从不同角度去看一件事,也能够客观地认知自己的境遇,这都是自传中难能可贵的。比如写到自己的从政之路,奥巴马清楚地写到自己只是一个角色(虽然可能是主角),命运和随机性比他个人的努力更为重要,比如在竞选众议员时,一切都不顺遂,自己怎么努力也于事无补,而竞选参议员时,所有的对手都以各种方式自爆。奥巴马的各种反思,也让人感到他的确智力卓越、内心善良。
随着奥巴马最终成为总统,他能够“明说”的部分也越来越少,官方和功利的成分则越来越多,这无疑是令人遗憾的。如果奥巴马能够继续自己的反思,说不定读者能够真的身临其境、感受身为总统的体会。但即使在没有成为总统的部分,奥巴马也只是部分“明说”(当然和总统期相比多很多),而其“略过”的往往有很多精髓。比如,芝加哥和伊利诺伊的斗争据说相当残酷,可能和FDR面对的Tammany Hall有的一拼,但奥巴马基本没有怎么谈到这一方面。另外,奥巴马能够从一开始就打造一个很强的团队,日后还能不断补强,肯定也有处心积虑的部分而不是单单靠个人魅力,至少不断找到和说服能人的过程注定有很多“摩擦”,这些奥巴马也没有提及。
总统的篇幅虽然是部分反思+“明说”,但也不是毫无优点的。听奥巴马娓娓道来自己的重大成就和动因,感觉终于能够理解为什么在对其理想感动和理念认同的同时,会认为其实际成就是低于预期的。
奥巴马本人一开始的初始设定是个人经历现代多元化“美国梦”(比拟林肯杰佛逊式“美国梦”),执政手段则是FDR式的理想现实混合体(这也是美国和所有美国成功领袖的特性),而开局也仿佛是FDR“力挽狂澜”的剧本(大衰退比拟大萧条)。结果实际上几年下来,奥巴马除了初始的“美国梦”部分满分,理想现实混合体的现实部分和“力挽狂澜”的部分都效果平平。
之所以如此,一部分确实是客观原因,比如奥巴马的mandate不如FDR大、两党和整个国家更加分裂、以及难题更为分散而缺乏清晰的解决方案(比如林肯只需要战胜南方,而奥巴马根本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处理塔利班)。
但是,每个总统本来面对的挑战就各不相同。美国在阿富汗的战略目标难以定义固然让人头痛,但奥巴马可以调动的是世界第一强国的资源,但和华盛顿面临的既无粮草也缺兵少将的情况下需要战胜当时的世界第一强国相比(且战败的下场多半是吊死),这也是Marlo所谓的one of them good problems。
私以为奥巴马最大的问题是其本质是想“优化”而非“革新”。以奥巴马最引以为傲的医保覆盖全民的政绩为例,为所有人提供医保固然是百年未有之伟大成就和大善事,但奥巴马并没有改变既得利益的不合理性(比如价格的不透明、缺乏集中采购机制、缺乏统一医保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奥巴马的成就仿佛FDR在二战前让美军重新武装起来,但之后并没有支援英国、合纵苏联、阻碍日本,更不要说诺曼底登陆了。这种“优化”而不是“革新”的做法让奥巴马确实让情况比原来变得更好,但本质上对大方向的错误却无修正。
奥巴马的另一个问题是在理想和现实之间的选择出现了偏差。FDR从根本坚信美国利益优先的“开明自利”,对美国充满“四个自信”,所以才能做到美国利益即是全球利益的“知行合一”,而在边角料的部分FDR也确实愿意让渡部分非核心利益来“建牌坊”。FDR可以出钱(非核心利益)来通过“租借”帮助英国,但核心利益即使是面对英国也寸步不让。相比之下,奥巴马更像他的偶像甘地。如丘吉尔所说,甘地的一套面对相对文明的“野蛮人”大英帝国或许有效,但面对真正“野蛮”的大日本帝国绝非最佳方案。
奥巴马缺乏FDR的手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的崛起太过快速。FDR历任海军副部长、副总统候选人、纽约州长、总统,中间还穿插着脊髓灰质炎这样的个人悲剧。这里面FDR的每一次胜出,都是因为他在看问题的前瞻性、对美国社会和民众的了解、对敌人和朋友的把控上,有着无法比拟的敏锐,而这种敏锐是FDR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一步步磨炼出来的。相比之下,奥巴马从未在行政部门认知,在参议院也只是呆了短短几年,整体来说在政治斗争上还是太过理想化,以至于对“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种革命的首要问题上都没弄清楚,所以在医改上才会花大量时间企图说服共和党人、最后只能半和稀泥地草草收场。奥巴马一开始都没采取行动废黜filibuster,而FDR是一个连想在忤逆自己的最高法院多塞几个人都能想得出来的人。
只“优化”不“革新”,在某些时候是必要的。Andrew Jackson比林肯更为强硬,但因为时候未到,面对南方挑战更多的采取怀柔政策。但区别在于,Jackson之后南方并没有立刻独立,而奥巴马之后到来的则是川普,之后更可能是传说中的更为激烈的The Great Reset或The Fourth Turning。
情况急转直下,可以说正好证明了奥巴马以“优化”路线是错误的,很多“传统智慧”确实是需要颠覆的,新的“社会契约”也是必须的。美国需要的即使不是真“革新”,也应该是一个“中兴”版本的小“革新”美国的现代“社会契约”是FDR和其“新政”缔造的,但TR的“公正施政”为美国的崛起和转型奠定了基础,并在很大程度上缓和了当时尖锐的矛盾。
奥巴马的水平,仿佛大洋彼岸的十年前,和大洋彼岸的十年后形成了鲜明对比。其高开低走,也意味着作为总统,奥巴马和前十(特别是前五的伟大总统)有较大的差距,基本上水平在中上,其象征意义高于实际成就。可能最适合和其进行对比的,正是同为教授出身、理想先行的Woodrow Wilson。不过瑕不掩瑜,至少此书还是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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