囫囵吞枣地译,囫囵吞药地读 (original) (raw)
本来么,囫囵吞枣的译著,囫囵吞枣地读,大错不错地,吃下去一般也不会消化不良。本书至今依然高分,就是一例。况且译者还是领域内的专家,译不出来的地方,用自己的私货弥补,说不定还有意外收获呢?
不过,囫囵吞的时候看到“圣女贞德”被译成“阿尔克的琼”,还是让我大惊失色地去找了原文。一对比就发现,正如另一位评论者所说,与原文对比了的部分“并无任何一个段落完全正确”。嗯,其实,若以句子为单位,应该有超过一半的句子是有错的——是“错”,还不是词不达意的“不恰当”。
如此大面积的错,分类讨论过于辛苦。译者的主要问题是语言功底太差。举几个例子:
一是书中引用博马舍笔下费加罗对贵族的嘲讽:
Because you are a nobleman you think you are a great man! What did you do to deserve it? You took the trouble to be born!
译者压根就没看懂,译成了:
由于您是一位贵族,您会认为自己是一个伟大的人!您做些什么才配得上它呢?您的出身给您带来了麻烦!
“出生”误为“出身”,貌似手滑地酿成大错,让我觉得有点好笑。“take the trouble to do sth”,我忘了是几级词汇了。但因为忽略过去时的意味而导致误解,则是严重的阅读问题。平心而论,此处时态的表意作用,四级水平很难反应过来,六级也未必行。就是我读到此处,头脑中也响了一下警铃。这句话的意思是:“因为身为贵族,您就认为自己是伟人了!您做了什么就得了这一切呀?噢,您要被生出来,这可真辛苦您了!”
有些译者阅读学术文献比日常叙述多,因此在处理日常叙述时反显笨拙。这很好理解。下面关于贝多芬的金主里希诺夫斯基侯爵(Prince Lichnowsky)——顺便插一句,此处 Prince 德文为 Fürst,应译为“侯爵”而非“亲王”,可参考陆大鹏的文章。但音乐圈以讹传讹已久,似也无碍——的一段里,讲他妻子悲惨命运的一句,就显示出译者中文写作的潦草。
原文说的是侯爵风流浪荡,令妻子苦不堪言,相传她有一次甚至假扮为妓,以震慑丈夫:
His wife, Princess Christiane, also one of Beethoven's devoted admirers, endured a marriage so painful that, according to rumor, she once disguised herself as a prostitute in order to surprise her husband in a brothel.
译者把这句拆成了两句。第一句说:
他的妻子克里斯蒂安娜公主同样作为贝多芬的热烈崇拜者,忍受着如此痛苦的婚姻生活。
好像她是因为和丈夫一样崇拜贝多芬才忍受痛苦的婚姻似的。但这样内容主次不分的译法,是这位译者的常态。
第二句说:
有谣言称,她曾伪装成一个妓女在妓院取悦他的丈夫。
“取悦”?哎喂,是 surprise,不是 supplies 啊……
诡异之处在于,如果不知道原文,这样的译法,囫囵吞下竟无不可。本来就是行文中可有可无的一个花边,把 “侯爵妻子也是贝多芬崇拜者,她的婚姻很痛苦,痛苦到要毫无尊严地去维持” 的意思搞出来就行了,什么 “Prince” 的妻子为什么是 “公主”,好像也不重要了,潦草就潦草吧。
但英文阅读和中文写作一起潦草呢?关于贝多芬在创作最后一首四重奏之后转而创作一部五重奏这一点,作者有这样一段(为方便分析,我给句子加了编号):
(1) Schindler claimed that Beethoven worked on the quintet until twelve days before his death, but we have no basis for believing him. (2) At all events, the surviving quintet fragments show several efforts at a slow introduction to the first movement, but nothing sufficiently articulated to warrant considering it a developed conception. (3) What is important, though, is that by turning to other genres, Beethoven left Opus 135 as his final quartet. (4) Conceivably he regarded it as such, (5) and even if we can never be sure that he would not have returned to quartet writing had he lived some years longer, (6) it remains that at the time of completing it (and then writing the Opus 130 finale) he was in effect designating Opus 135 as the last work in this cycle, that is, the Galitzin trilogy plus Opus 131 and 135.
我一直认为翻译是一个吃了再吐的过程,必须要先把一个相对完整的逻辑单元消化了,才能理清楚文字表面的意思。而不是左耳进右耳出,拿到书就顺着翻下来,顾前不顾后。我对这一段的理解有一个级进的过程,如下:
字面意思:
(1-2) 贝多芬在死前一直在创作五重奏,但只尝试了一点点,算不上有任何进展。(3) 但是重点是,因为转向其他体裁(从四重奏转向五重奏),Op. 135 就是他最后一首四重奏了。(4) 可以想象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5) 就算我们无法确定,假设他活得更长,他会不会再回到四重奏体裁,(6) 实际情况是,在完成 Op. 135 并给 Op. 130 补完末乐章之后,Op. 135 就是这一组的最后一首了。
进一步:
贝多芬在创作完 Op. 135 这首四重奏(并给Op. 130补了一个末乐章)之后,转而创作一部五重奏,我们可以认定,这意味着他认为 Op. 135 是他最后一首四重奏了。无论怎样,Op. 135 至少是整个这一组四重奏的最后一首了。
再进一步,作者要强调的其实是:
Op. 135 无论如何都是【一整组(cycle)四重奏】的最后一首,并且贝多芬自己应该也是这么看的,因为他是在完成了这【一整组四重奏】这整个阶段的创作之后,再转向其他体裁的。
他要处理的问题是:
Op. 135 在何种意义上是贝多芬的最后一首四重奏?贝多芬自己可能是怎么想的?(他预料到这是自己生前能完成的最后一部作品吗?他是打算在弦乐四重奏这个领域封笔了吗?甚至,他知道他是在写自己的 “晚期” 作品吗?)
但译者完全没有理解这谨小慎微的叙述及其背后的意图。他是这么译的:
(1) 辛德勒指出,贝多芬直到去世前12天还在创作这首五重奏,但是我们却无法相信他的话。(2) 总之,保存下来的五重奏片段显示出他在慢板引子和第一乐章上所做的一些尝试,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作曲家会将这个构思做进一步展开。(3) 虽然创作体裁的转移使贝多芬的《F大调弦乐四重奏》(Opus 135)成为他创作的最后一首四重奏。(5) 但是,我们却无法估计如果他活得再长一些,很可能会重新回到四重奏的创作上来。(6) 事实上,在作品135号完成之后(随后创作作品130号的终曲乐章),他显然把这首作品确定为晚期四重奏的最后一首,从而使他最后阶段的四重奏作品包括了为加利辛亲王创作的三部曲,以及作品131和135号。
这一段在结构上最重要的词——第(3)句中的 what is important ,就这么不见了,整段译文从而没了重点。原文中,“though” 悄悄提出论点,“conceivably” 谨慎地做出猜想,“even if ... in effect” 排除可能的异议并补充论述——这些微妙的语气,译者显然读不出来,而他脑补的“虽然” “但是” “事实上”只加剧了逻辑的混乱,再加上某些局部意思的潦草处理,我们从译文中既看不出贝多芬到底想干嘛,也不知道作者到底想说什么。而在译文中也许是为了补上原文第(4)句而生造的 “他显然把这首作品确定为晚期四重奏的最后一首” 这一句里,“晚期四重奏” 这个词不容置辩地表明,译者显然没有意识到,作者是在代入贝多芬当时的情境,揣摩他当时规划自己创作时的心态,而不是站在后人的上帝视角说:“喏,Op. 135 就是最后一部了呀。”
太傲慢了。
至于为什么我在发现这些问题之后过这么久才决定写这篇评论,是因为这位专家型译者依然在孜孜不倦地译书,且产量很高。其中去年出版的另一本,同为 Lewis Lockwood 所著的 Beethoven's Symphonies: An Artistic Vision,仅仅是出版社公开在产品宣传页面里的几页试读,就让我在朋友圈里凑够了纠错九宫格,每个宫里八九个错。不过,那本倒是把作者的名字译对了。
说真的,Lockwood 的文笔够清晰明了了,这位译者都能译成这样。那他译 William Kinderman 这种本来文笔就不太行的学者,岂不是雪上加霜?嗯,还真是。有空在那本书下面写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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