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ng Nick Hornby (original) (r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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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如果非要我列出一个荒岛排行榜,本书前29章的洛一定能登上混蛋窝囊废排行榜前五。大龄文艺男青年,尖酸刻薄,事业无成,小肚鸡肠,亲密恐惧,爱无能,承诺无能,守着一家岌岌可危的唱片店,热衷于给每件事情弄出一个排行榜,而基于30章至末章洛的表现,所以我没有给他荣登排行榜榜首的机会。如果洛混豆瓣的话,我一定会爱死他的;如果让洛做男友的话,我一定会踹死他。
英国天气阴沉,英国人果然也够阴沉够刻薄。我最喜欢的两个英国现代作家,一个是Helen Fielding,代表作自然是胖妞BJ两本单身日记,另一个则是Nick Hornby,代表作无疑是这本High Fidelity,我喜欢英文的直译,而不是失恋排行榜。(虽然说看完全书,这个名字取得还是有一定的道理和卖相,但我觉得这个名字取得太知音体了)在BJ单身日记中菲尔丁女士将女性的秘密暴露无遗,不管是隔夜没洗的内裤,还是会粘在腿肚子上的丝袜,抑或结婚还是单身的围城心理;霍恩比大叔则通过排行榜里种种细节,将男人那该死的安全感一点点地剥离,撕扯精光:无论是性,还是狭隘的眼光,或者对他人武断的judge。这个时代,女人在爱中心碎,男人在爱中蒙羞,这个句子反过来同样也成立。
“30岁以上的未婚女青年跟gay似乎有着一种天然的同盟关系,因为二者已经习惯让父母失望了。”——BJ单身日记,如果从习惯让父母失望这个角度看,洛也可纳入这个联盟。我讨厌洛,因为他自以为是,以唱片收藏和音乐口味来衡量他人,如果对方的唱片收藏里出现创世纪合唱团,那简直就是一个被核污染的重灾区,能否被拯救有待查看。现实世界里,我自己又何尝不是那样呢?以貌取人,先入为主的事情也没少干过,比如对他人音乐口味的种种不屑的评价,比如尖酸刻薄地抨击选秀节目的产品(我心中一直比较抵触“品味”这个词,但书中“如果乐坛革命到来,最应该拖出去枪毙的艺人/组合排行榜”我还是很认同的,我非常讨厌现在U2乐队)我讨厌洛,因为他在女友怀孕期间偷腥,成就是获得了一场该死的同步性高潮。当得知女友劳拉与其分手中还夹杂着一个第三者,他的道德天平立即平衡了,甚至还恬不知耻地追问,对劳拉与第三者上床的事情以及性事的各种细节耿耿于怀,这还是纯爷们儿吗?也许我的身边会有这种人。我恨尼克.霍恩比,他他妈的没在书中创造出完美的恋爱关系,性和爱通过霍恩比的文字只能让男人们备感羞耻。谁都希望在恋爱中对方为自己退一步,或者对方为自己多考虑一些,那么一切就完美了,一切就OK了。事实上,自己却很难迈出那后退的一步。我很佩服霍恩比对男性负面心理的观察并且毫不留情地揭露:脆弱,不安全感,对现实的逃避,一切的一切都整合到洛的身上,我们不可能完全像洛一样,但身上总有一点洛的特质。
是哪一个先?音乐还是快乐?我是因为很快乐才听音乐吗?或者我这么高兴是因为听音乐的缘故?这些唱片会让你变成一个幸福的人吗?(很抱歉在这里篡改了霍恩比大叔的文字)
我喜欢洛,因为有时他会在唱片里的文字中寻找自己生命的意义,制造无穷无尽的排行榜,这明明很傻,他仍会坚持自己在音乐上的初衷,即使不被他人认可。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有时所做事情备受耻笑,不被他人看好,自己会碰得头破血流,也坚持做下去。我喜欢洛,因为他是成熟与不成熟的结合体,即使他已经36岁了。早就应该向现实妥协的他却仍然以一种很酷的姿态活着,对各种类型音乐如数家珍,有着丰富的唱片收藏,开着一家非常之棒的唱片行,但实际条件却不允许他活得很酷,因为唱片行的伙计会因为顾客的音乐“品味”污染了店面而把客人赶走,所以唱片行的生意岌岌可危,随时可能倒闭。有洛这样的人做朋友,生活一定不会无趣。不过亲爱的洛也明白,他早过了耍酷的年龄,如果再不改变只会自己把自己玩死的,在女友劳拉的帮助下,洛也找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当然是跟音乐有关的。我爱尼克.霍恩比,因为他会在细节上处处让你绝望,然后在结尾处又给你希望,失恋排行榜是这样,如何是好是这样,自杀俱乐部也是这样,其实生活本来就是如此,你不会事事如愿,但也偶尔可以得偿所愿。有时,妥协并不意味着投降,成熟也有可能是很酷地成长。
其实我还是弄不清自己到底读懂这本书没。看了郝舫为这本书所作的序,我也曾问自己什么到底是“激情燃烧的痴迷”?也许等我活到三十多岁时才能弄个明白。
“是的,一本有一个拒绝成长的主角的书让你感受到成长,而且会让一个又一个的傻笑留在你本来就很傻的脸上。”
因为那正是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