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漫游,朝圣与游牧 (original) (raw)

李康老师新译的《后现代性下的多重时间与生命》,笔记做到第二章之后就暂时停下来了,因为第三章《怀旧/恋乡》是给我非常多阅读愉悦的一章,却也是让我一时写不出笔记的一章。在半夜昏沉的阅读中,朝圣与游牧两个概念让我为其所含有的意涵惊叹。游牧的说法最早是读萨义德的《知识分子论》而接触的,萨义德说,知识分子需要远离居所,在流亡中反对主流。但我却不记得是否有提起过朝圣。提出这两个说法的鲍曼名字很是熟悉,兴匆匆地翻了翻“文论讲稿”,最后也不知是不是《现代性与大屠杀》的作者。
这种情况下便有了这一次城市漫游,从学校一直步行到北海公园,随后在周边乱转悠,也想想什么是朝圣,什么是游牧。
朝圣是从一个起点出发,以到达另一个点作为结束,时间是线性的(历史是进化的),这条路上充满着界碑和圣地,因此在路上前进本身这一行为就是拥有意义的:“命定的终点为这场旅途提供了宗旨”。如一个携带着lonely planet的旅行者,他走在最陌生的城市中,却也是最为安全的城市之中——这没有他的熟人,却可以见到麦当劳和KFC。他按图索骥地找寻指南上介绍的小店,特色景观。这样,旅程便成为了一种姿态,不能培养热爱——人因为旅行而成为旅行者。也就是说,本来该规定旅行意义的人反而被旅行所规定了。这也许可以被称作一种“物化”,这种“物化”不仅出现在早已被金钱所吞噬的旅行团中,自助游者也很难逃脱之一命运。这样来说,如果看目的地的话,我的这次城市漫游前半程也可以被看作一次“朝圣”,话说从北海公园出来之后,便去了南锣鼓巷。面对文宇奶酪店前的长龙,不禁万分惆怅,便也想常常到底有多好吃……可结果却相当失望@@,或者说,我对南锣鼓巷就非常的失望。如果说朝圣,要么是包含这对过往的或往昔的偶像,要么包含着改善的承诺。资产阶级在城市中再造了乡村——而南锣鼓巷,是一种非常拙劣的再造。又如果说城市与乡村对立却又再造乡村有两种目的,其一是一种思想病,其二是承诺B城B活的话,那么南锣鼓巷仅仅是将城市最为丑恶的一面展现了出来:这不是再造,而是仅仅向我们宣示着受到金钱的腐蚀之后,传统的胡同生活再也不可能被再现。其中充斥着过去话语符号的小玩意,很恶俗,很恶心。相反北海公园中老年合唱团唱各种革命歌曲,则要真诚的多,我宁愿相信他们。
我更认可这次漫游是一次“游牧”体验,因为如果说游牧是没有空间限制,没有路线的话,这次漫游是不存在地点概念的。因为我离开了学校——外面的世界对我而言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在街上是人是没有安全感的,是焦躁和无力的。与超越“朝圣”不同的是,这里并不存在什么超越——游牧的目的变成了肯定原来的家,如果一定说有什么对“朝圣”的超越的话,那便是我从原来的从边缘看中心,并更加热爱边缘——那便是对这片园子深深的依赖。
如果要比较长沙的漫游,我觉得在北京的这一次同样可以说是无意识的:在家乡是因为太熟悉,在北京是应为太陌生。
这样,如果算是读书笔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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