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啊,我终于写完了 (original) (raw)
33真的出书了。要知道,因为工作关系,认识的人出唱片对我来说再正常不过,可一个认识了快十年的朋友出书却是头一回。现在想来,仍然觉得这是件神奇的事。
看过她文章的人都会叫她“大王”。当然啦,“十块好运大王”嘛。可我还是执拗的叫她“33”,因为在那个早已消失但让我们彼此认识的论坛里她叫自己“33℃”。回忆了很多次,但每次的答案都一样,那就是她是突然出现在论坛里的。然后两个人就鬼使神差般的认识了,并且认识了这么多年。
我曾经有一部诺基亚6233,这部手机给当时百无聊赖的大学生活增添了无数乐趣。黑暗中看到因为收到短信而亮起的蓝色光芒的兴奋感是许多年后再也找不回的感觉。而33,就是那个时候跟我狂发短信的人之一。现在根本记不清都跟那些人聊些什么,只记得收到余额不足提醒时会暗暗地在心里骂“又他妈的没话费了”。
诚然如她所说,这个人对于朋友的选择真的是非常挑剔。所以能成为好了这么多年的朋友,从我的角度来看总是充满了感激之情,因为对于“朋友”的定义自己也是一个要求极高并且非常神经病的人,而33之于我是那种即使许久没联系,不经意间再说起什么都不会觉得友情消逝半分的存在。
认识她没多久,这个人就拍着胸脯信誓旦旦表示要写小说,可是这么多年过去,我自己写着玩儿的故事写了好多却仍然没有看到过这个人写出来一部完整的小说,反倒是最开始无心插柳写的鸡汤,哦不对,随笔成了荫出了集子。也是有趣,没曾想之前挤兑她说“你要靠这个火然后挣钱给我买变形金刚当生日礼物”居然成真了一半,当然是这句话“然后”之前的那部分。
似乎按照国际惯例写到这里就应该夸这本书有多么好看多么特别,可是我不,我觉得这些事情交给那些曾经或者正在被她文章所感动的人就好。然而,其中一篇则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因为她之所以会写那篇文章的原因是我。彼时正在和心爱的姑娘交往,因为某些在33看来是“非常愚蠢的男性的行为”惹姑娘生了气我便一边安慰姑娘一边在33这里诉苦。对的,鄙人就是文章中曾经提到过的那个“傻逼朋友”。现如今,姑娘成为了别人的姑娘,我仍然孑然一身,因为那件事被写出来的文章却成为了铅字印成了书提醒着我那个心爱的姑娘曾经属于我。颇有趣。
好像是从QQ上得知33当娘的消息。“龙凤胎,做完检查我直接当着医生的面儿哭了”,当时我正上着班,这个人从QQ上蹦出来跟我说了这么一句。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多么想要一个女儿。就像《加州靡情》里Hank和他的女儿那样,再不济也要像《灵书妙探》里Castle和他的女儿那样。真可恶啊,居然被领先了。除了替她感到高兴之外这似乎是唯一的感受。好在这个人并不是晒娃狂魔,所以我们之间的友情还得以继续。
每个人总有几个朋友你是不会去跟他们客套的,对我来说33算一个并且我知道,对于她我也是这样的存在。这体现在我们两个人找对方要生日礼物的时候从来都只是默默发链接半句废话都没有。说到这个想起一件趣事。去年年底的时候正在鼓楼东大街陪从上海来帝都出差的朋友涮肉,店里热气腾腾满是羊肉香味,我跟朋友也吃得酣畅淋漓,这时微信却很不合时宜的连震好几下,这个被我叫做33的人连着发了N条内容一样的语音信息,里面都只有同样一句话“我要生日礼物”。嘴里正嚼着羊肉的我只默默回了四个字“给我连接”。
细数起来,跟这个都当了娘的人认识了已经十年有余,虽然现在跟她许久未见,但时间和距离并没有影响到我跟这个人之间的友情,因为她没有变,我没有变,我们仍然像刚认识彼此时那样嘻嘻哈哈不管明天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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