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之砒霜吾之蜜糖 (original) (raw)
1.
《耶稣之子》是丹尼斯·约翰逊的短篇小说集,以混乱的叙述风格描述了一群瘾君子的思想生活状态,被视为美国“肮脏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之一。
作者丹尼斯•约翰逊,美国作家,以短篇小说集《耶稣之子》和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长篇小说《烟树》蜚声文坛。他也创作戏剧、诗歌和非虚构作品。
2. 别问我,我不确定
他们的生活状态是不确定的,不对生活负责,也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游走何处,追求何方。
他们就像河流上的浮萍,让毒品如起伏的波涛控制自己未来的走向。有时候是想抓住什么的,有一点莫名其妙的坚持,但不会表现出来。
他们似乎是对一切都无所谓的样子。
作者是用文字再现出一群瘾君子整日昏昏沉沉的状态吧。
他们努力想要在生活中抓住什么,但什么也抓不住。他们切实实践了将自己的精神生活与外部生活隔离开,甚至将现实生活也与外部生活隔离开。
他们像是漂在海上的无人孤岛,用毒品作迷雾,不让大陆上的人上岸来。
一种迷幻的感觉。现实中的一切似乎都看不清了,像是在梦里。
最后一则故事,那则发生在疗养院里的故事,应该是一个开口,是这群人与现实环境的开口,也是小说与读者的开口。意味着沟通,解脱。
3.
这本小说可以提供一种奇妙的阅读体验,让人去探索吸毒者的内心世界。但是对于一个热衷于精妙构局的剧情小说的读者而言,会越读越摸不着头脑。
最好的方式就是,放下自己脑海中固有的关于阅读或者文字的概念,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跟着小说文字走,让自己的脑子与书中那个主人公的脑子产生联系。没准就会觉得它不错了。
实话实说,我最近打了鸡血般亢奋的状态,确实影响到我对这本小说的阅读体验了。总想为一件事寻个答案,却不知有时候更重要的是过程。
推荐最近比较沮丧,对生活没啥期盼的人,可以读一读这本书。
通常情况下,适度的悲伤会让情绪更加敏感,更容易体会到作者极力想向我们展现的这种状态。
另一方面,当自己跟着小说文字走,发现在书中也有一个人,经历着与自己类似的惶恐、不安、无法掌控生活时,你会有一种寻到知己的幸福感。
而当看到最后一节,“我”在疗养院中逐渐摆脱毒瘾的控制,从而接纳正常生活时,你可能也会对现实生活燃起一丝希望,想要摆脱那个一直控制着自己、将自己拉离现实生活的心魔。
毒瘾将人拉离了现实生活,在某种程度上,跟厌世的心魔有异曲同工之处。吸毒,是瘾君子们用以逃离这个世界的手段。
小说最后对于现实环境的描写越来越多,也暗示着“我”渐渐开始接纳这个世界。世界还是很美好的,可能只是为为一时的偏执所蒙蔽了。
4.
我之前一直想不通,为什么有人要去吸毒,要用毒品带给自己强大的精神刺激?是不是也暗示着他对现实生活充满了厌倦,找不到能让自己快乐起来的东西?所以用毒品让自己处于一种不同于现实世界的状态,像是穿越到另一个世界一般?
突然脑洞大开,毒品产生的幻觉,会不会是通往某个异次元世界的入口?
这样想,吸毒就跟旅行一般,迅速切换自己的状态,不过一个是作用在精神上的,一个是体现在现实生活中的。都是通过一种巨大的变化,促使肉身或精神得到某种满足。
这种满足是什么呢?
对于确定性的拒绝,或者说反抗,内心潜在的渴望与现实间的落差,人对于人类发展的本能,就是推进社会进步。但现实是,大部分人从事的是重复性的工作,因为各种各样的目的。因而这种人类的本能被压制了,但它是确实存在的。
毒品,或者旅行,似乎可以满足这种人类的本能,巨大的变化产生一种人能够了解世界的假象。
会不会等到未来,机器人从事大部分的重复性工作,人类可以真正解放出来,做一些与推动社会进步直接相关的工作?
5.
关于这本书的评价,似乎有些人觉得很好,而另一些人觉得糟糕透了。正如彼之砒霜,吾之蜜糖。
最后还是以文中的一段话作为结尾:
阳光猫着腰钻出云脊,引燃海洋,熔金般的光线填满了大观景窗,我们于是在灿烂光雾中进食做梦。走进第一大道各家酒吧的人放弃了躯体,你只能看见居住在我们体内的恶魔。彼此伤害的灵魂在此被迫聚首。强奸犯遇到了他的受害者,遭到遗弃的孩子碰到母亲。但没有什么会得到治愈,镜子是刀,分开万物及其本体,虚假的伙伴情谊惹出眼泪,溅在吧台上。你打算拿我怎么办?你觉得还有什么能吓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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