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让你失望的是小说还是话剧? (original) (raw)

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讲述了上海女子王琦瑶命运多舛的一生,其中交织着上海这所大都市从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沧海桑田的变迁。一部年代跨度较大的小说要搬上舞台,固然对舞台班底的要求很高,由苏乐慈、周小倩导演,沈佳妮主演的话剧《长恨歌》,虽有上话演职人员打头阵,但演出效果仍有让人失望的地方,现仅从个人角度对小说改编的话剧进行分析。 话剧一开场就从王琦瑶竞选“上海小姐”讲起,王琦瑶和蒋丽莉坐在沙发上高高兴兴聊着竞选穿什么旗袍的事,观众可以看出两人的关系亲密,但此剧把原著中导演对王琦瑶一番劝退的话安在蒋丽莉身上,大致意为:“选‘上海小姐’其实就是达官贵人在玩弄女性。让原本想尽办法帮助王琦瑶的蒋丽莉突然去劝阻她放弃竞选,这一设定使原著中蒋丽莉单纯的人设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不知用意何在。再加上此剧提前未对吴佩珍这一人物做任何解释,王上来就拉着吴介绍其为自己最好的朋友,那之前王和蒋腻腻歪歪演的岂不是一对塑料姐妹花? 关于李主任的出场,李为王戴戒指的部分原著描写的很克制,两人的情愫非常微妙,然而剧中将这一部分放在了竞选公布结果之前,就显得王好像是在故意攀附,李对王的态度也略显轻浮。 到了原著中的第二部,这一部分王琦瑶的主角光环被其他配角完全掩盖,康明逊、严师母、萨沙的人物性格都很鲜明,偷偷打麻将的戏演得很有趣,赢得了观众的掌声,三个小故事的改编加上最后的钟声设计也很棒,但遗憾的是,故事情节并未讲清楚,使得王和康两人明明一段悲伤的对白,观众听了反而想笑。 第三部的改编力度很大,直接把张永红、长脚、老克腊和王琦瑶四人安排到了王之前和李住的“爱丽丝公寓”里,同时也高度凝炼了戏剧冲突,但问题就在于这一改编让人物情感变得不明不白,很难弄懂人物之间的关系转变,观众看到的是老克腊一觉醒来就嫌弃王了,长脚莫名其妙就撬开了王的屋子,最后仅因为王骂他瘪三就杀了王。因为缺少对每个人物的性格塑造,使得人物动机显得很不合理。 最不喜欢的就是结尾的处理,王被长脚掐死后倒在地上,手里还攥着当年竞选时穿的婚纱,这时,旁白响起,强行把原著的结局加以解说,全剧终。原著的结尾之所以动人,是呼应了王琦瑶小时候在片场看到的场景,感叹人生如戏,然而此剧并未在前做铺垫,想必没有看过原著的观众一定不懂其中内涵。 整体来说,此剧编排的很中规中矩,为了讲好人物关系和年代跨度,显得过于急促,如同梳理了一遍原著的剧情,但未突出的一个主题。个人觉得《长恨歌》原著的两大亮点:一是对人物内心复杂情感的细腻描写;二是对时代变迁的犀利刻画。倘若此剧能挑选任意一方面加以突出表现,都将是一部优秀的话剧。 豆瓣上有评论谈及此书,认为讲的是一个脑残女主作死的玛丽苏故事,还有评论称王安忆描写男女情爱还不如张爱玲。的确,这部作品放在呼吁女性独立的现代来看,女主王琦瑶显得过于懦弱和被动。但我认为,王安忆的《长恨歌》写的不仅仅是一个上海女人四十年来的情与爱,还是时代变迁下人的痛苦和迷茫,在命运中无助的挣扎却仍逃不出命中注定的悲剧。王琦瑶并不是一个依靠男人过日子的寄生虫,这也就是我很反感这部戏剧将老克腊抛弃王的那段,设计成王跪下来求他,原著也只是写她流了眼泪并非跪地祈求,这两者有很大区别。 王琦瑶只是个生活在动荡年代的上海小女人,她虽生得好看但不是富贵人家的大小姐,这让她老早就学会了察言观色,比同龄的女孩要细心懂事得多。在那个年代,她即使想抗争命运又如何抗争呢?她不是不挣扎而是挣扎无效。书中写到“她心里总有一条顺其自然的信念,是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她知凡事不可强求,自有定数的天理,她也知做人要努力的道理。因此,做什么都需留三分余地,供自己回转身心。而那样做的七分,且是悉心悉意,毫不马虎的。” 其实,若要以刘震云的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结构来思考,就可以理解成王琦瑶只是连起这些形形色色的男人们的一条主线,主角反而是这些与她交往的男人们。军政届的大人物李主任死于乱战时期的航空事故,温润尔雅的程先生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自杀,康明逊因是二房所生而不得不压抑自己的情感,萨沙是苏联混血儿,年轻力壮的老克腊反而迷恋上海辉煌的旧时代,假装富豪的长脚沉迷于上海奢华的新时代。这不就是上海四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的社会写照吗? 改编时代跨度较大的小说成舞台剧难度很大,导演要么就像孟京辉改编余华的《活着》那么大胆,用先锋的表演形式体现时代变迁的荒谬感;要么就像田沁鑫改编萧红的《生死场》那么彻底,将几个人物突出的性格聚集在一个人物身上,强化戏剧冲突。因为对于观众而言,看一场中规中矩的戏还不如回家读小说来得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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