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厮难道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吗?” (original) (raw)
按:广播、日记均系个人自留地性质,记录编辑日常。长舌耳食者之流没有在此撒野的权利。
接到样书质检单,其中有个错,古代婚礼的六礼,“亲迎”误成了“迎亲”。
我去,又是“看了几遍,死活没看出来”。苍天啊,大地啊!自己去年编辑、刚刚又加印的《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精装珍藏版)页18就明明白白介绍了“亲迎”之礼啊。
当然,是我文化水平不行,也可能我是假的编辑,或者是假的中国人?(这么基本的文化常识都不知道,当什么编辑,枉为中国人!代表中国月亮消灭你! “你改悔罢!” )
不过,我以前说过,质检计错是可以申诉的,只要理由充分,就可以撤销计错。头顶总是悬着质量检查之剑的小编我,搜肠刮肚,结合网上曾经遇到的对编辑业务随口一说就显得“特别专业”、“特别懂”的各路人马的“指点”,好歹找到三个可能的“申诉理由”(按:某些网络搅屎棍对此有“特别贡献”,哈。):
1,把“亲迎”写成“迎亲”,恰恰是作者的“一种史识”、“对史料的训读”,是他经过考证、研究后形成的学术观点,他认为“亲迎”就是“迎亲”,不能算错。
作者是史学大家,他的观点怎么会有错?既然不能算错,就不能改动。一个小编辑,一个小质检,胆敢跟大师较劲?
【我心里嘀咕:还“史识”呢。知道“史识”是啥意思嘛?又谁见他考证、研究了?张嘴就来?反正我没见过,心虚,真的心虚。如果可以不作论证就能提出一个观点,那么这学术研究也太好搞了吧?我都想搞了,每天一个新观点。呵。再说了,不管什么大家名家,出错的有一堆,少信口胡说什么“史学大师、著名学者不会出错”哈。对作者的失误,该正视的就要正视,切莫为了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为作者讳,为作者瞎辩解,结果只是暴露了自己的“智商”,哈。
“对史料的训读”?这是什么鬼? 宋黄仲元 《四如集》倒是提到“字义训读”,即训诂。也许说“ 训释 ”更恰当?哈。不过,原文“六礼”并称,怎么中间突然只是来了一个的解释?其他的就不用解释?再说了,“解释”也得解释为何要这样解释吧?】
2,虽然古代典籍里叫“亲迎”,但意思不是跟现在说的“迎亲”差不多嘛?你看现在大家都这么用,你百度下“ 迎亲 亲迎”,就有很多结果,而且有的地方很明白地说:“迎亲,又叫迎娶 、 娶媳妇 ,等于六礼中的亲迎。 ”看看,“等于”就是“相同”,懂不懂?
【我心里嘀咕:好像还是有点区别的吧?有兴趣的看官请自己查考查考。[提示一下:“亲迎”与“迎亲”这两个词,存在两个重大区别。]而且,书稿说的是古代的习俗观念,你用现代的来类比混同?另:文史书稿所涉及的史料,不管明引,还是暗引,“史料原文”的地位绝对高于作者的“原稿”“原著”,如作者对史料原文引用有误或理解有误[包括不一致的情形],那就得根据史料原文修改。
或问:作者用外文写作,引用中文史料,就不必遵守与中文史料原文一致的原则了吧?[外文似乎能唬人一些?哈哈!]可以可以,教你一招:用外文写作,不要注出中文史料原文出处,或可蒙混过关,否则还是跳不出“与中文史料原文一致”这个如来佛掌心。不遵守这个“与中文史料原文一致”的原则,恐怕就难免功底不扎实之讥,就像很多人说某些汉学家一样。】
3,且慢,还有一把金光闪闪的尚方宝剑可以祭出来——文责自负!文责自负!文责自负!(重要原则喊三遍哈!)作者原版(原稿)就是这样的(用的是“迎亲”)!原版编辑都没改动,你凭什么说作者错了?!
祭出大杀器:“原著”“初版”“原稿”,用的就是“迎亲”!
【我心里嘀咕:“文责自负”这个原则你喊多少遍都没有用,质检大大们不认!不认!不认!
把“文责自负”实行到底,作者大大们完全可以自己写自己印自己卖,读者就能读到“原汁原味”的“原稿”,简直太完美了有木有?那样的话,完全可以没我们编辑什么事儿呗?全体编辑立正,稍息,解散!
而且,原版编辑没做到位的地方,难道可以因“原版”两个字就可以掩盖?做过文史书繁体原版引进的编辑,应该了解繁体版差错情况之多,有时超出想象。】
请教一些似乎显得特别“尊重作者”、尤其“尊重原稿”的批判家们,哪个辩护理由更有把握撤销计错呢?
还有个问题:
假如此前编校过程中我就发现了这个问题,要怎么修改?是径改“迎亲”为“亲迎”呢?(补充业界常识:有个叫“图书出版合同”的东东——由作者或其版权继承人与出版方签订——授权编辑对书稿进行修改加工。这是作者方与出版机构双方合作的事。 《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 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这是“编辑加工”工作的法律依据。在作者去世后,其著作权继承人代表著作权方与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 )还是说,只要不是错别字,这种据说可以算是作者“史识”、“学术观点”的地方,就应该出个编者按?比如说——
编者按:“迎亲”二字,与古书中六礼之一的“亲迎”相同。
或者更详细一点:
编者按:“迎亲”二字,体现了作者独特的学术观点,结合了当代婚礼中的“迎亲”习俗,与古书中六礼之一的“亲迎”相同。此处特别保存作者观点,以体现本书“原貌”。
如此加编者按,是不是就很完美了?是否一定会得到似乎“正义就在其口其手”的批判家们的认可呢?
【我心里嘀咕:这种文史书稿,类似的地方绝对多多,甚至还有比这复杂许多、需要调整的地方,一一出这样的编者按,难道是要展示作者“自我作古”、“勇于创新”的“光辉形象”吗?不怕浪费纸张?也不怕有读者骂浪费纸张(注水)?
难道以为是整理古籍呢,还是整理古籍呢?
[以为做古籍整理就没有径改了?图样图森破,举个栗子,《苏辙集》中径改讨论在此,看清楚,是“径改底本”:https://www.douban.com/people/1010589/status/3594156823/#0264694BgrH6sF 来,跟着念这些话:“底本之径改(即不出校记)当下已成古籍整理普遍式则。……径改底本,为古籍整理者主观判断。判断合理,方便读者。”当然,径改考验水平,失误难免,要多疑勤查,提升能力。]
有哪个现当代学者的著作,能这么牛——哪怕就是错了,你个小编辑也不能改,只能加注?谁规定的?哪里规定的?!做了这么多年的编辑,我孤陋寡闻了,真的不知道啊。
也许有人要抬出《鲁迅全集》,认为就是鲁迅错了、初版错了,后来的版本都只能加注。来,来,看看《鲁迅全集》径改的两个栗子:https://www.douban.com/people/1010589/status/3722891319/?_i=2304012zoV2wbv 】
如果我用以上任何一个“理由”提交申诉,我都能想象质检大大一脸的疑问。而且,这事儿要是传出去,恐怕会有人难免这样想如此“申诉”的编辑:
“那厮难道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吗?”
唉,放弃挣扎吧,这个错老老实实认下就好了。至于另外半个错嘛,嘿嘿……
【图书质检须知:原创文史书稿,作者观点、原版原稿与文责自负都不是挡箭牌!不论明引暗引古书,所引“史料原文”地位高于作者“原版原稿”。作者大大引证可以发挥,但还是要能自圆其说(论证),否则编辑没看出来的漏洞,会引来质检大大、读者大大分分钟教你做人。】
【前辈改稿宝训:左手工具书右手互联网,“改必有据”刻脑门上。】
【最后再学一词:乙正[yǐ zhèng],谓勾正词句的倒误。】
【附记】
前面提到《明熹宗实录》用了“迎亲”的例子,是不是可以作为“迎亲”无误的“铁证”了呢?
答案是NO!
切记:查找资料,也一定要注意多查多问(就是穷搜资料,尽可能多掌握信息;要知道,甚至同一个作者关于同一个问题都会有不同的说法,比如此前我在广播里提到过的周有光在称女性为“先生”这一问题上前后不同的意见),还要注意鉴别资料的可靠性与否,不能合己意的就是“铁证”“科学实证”,不合己意的就无视,甚至歪曲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