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覽 : 兵部七十三 - Chinese Text Project (original) (raw)
劍上:
《釋名》曰:劍,檢也。所以防檢非常也。又斂也,以其在身拱時斂在臂內也。其旁鼻曰鐔。音尋。鐔,尋也。帶所貫尋也。其末曰鋒,末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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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集》曰:鐔,音覃劍口也。《方言》曰:鞘,音肖。謂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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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曰:韜,謂之衣。亦曰礻堯,礻堯音繞《字林》曰:璏,直例反。劍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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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曰:武王克商后散軍而郊射。左射貍首,右射騶虞,而貫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武賁之士脫劍。
又曰:進劍者左首。尊也。
又曰:受弓劍以袂。敬也。
劍上:
《周禮》曰:周官桃氏為劍,臘廣二寸有半寸。臘謂兩刃,音獵。兩從半之,劍脊兩面殺趨鍔者。以其臘廣為之,莖圍長倍之,莖謂劍夾人之所握鐔以上。中其莖設其後。謂從中以卻稍大之。身長五,其莖長重九鋝,音刷。謂之上制,上士服之。身長四,其莖長重七鋝,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長重五鋝,謂之下制,下士服之。今之匕首也,各以形貌大小帶之。士,勇士也。
又曰:鄭之刀,宋之斤,魯之削,吳越之劍,遷乎其地而勿能為良,地氣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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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曰:初,虞叔有玉,虞叔,虞公之弟。虞公求旃。弗獻,既而悔之,曰:「周諺有之,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吾焉用此以賈害也。」乃獻之。又求其寶劍。叔曰:「是無厭。無厭,將及我。」遂伐虞,故虞公出奔共池。洪池,地名。
又曰:莒子庚輿虐而好劍,茍鑄劍必試諸人,國人患之。又將叛齊,烏存帥國人以逐之。烏存,莒大夫也。
又曰:吳公子光伏甲于掘室而享王,掘地為室。使甲坐於道。及其門,門階戶席皆王親也,夾之以鈹。羞者獻體,改服於門外,進羞者獻體解衣也。執羞者坐行而入,執鈹者夾承之。承執羞者也。光偽足疾,入於掘室,恐難作王黨殺,已預避之也。專諸寘劍魚中以進,遂殺王。
又曰:吳將伐齊,越子率其眾以朝。吳人皆喜,惟伍子胥懼曰:「是豢吳也。」吳王聞之,使賜之屬鏤以死。屬鏤,劍也。
又曰:楚太子建為鄭人殺之,其子勝在鄭。晉人伐鄭,楚救之,與之盟。勝怒曰:「鄭人在此,讎不遠矣。」勝自厲劍,子平見之曰:「王孫何以自厲也?」曰:「將以殺汝父也。」
又曰:宋殺申再,楚子聞之,劍及寢門之外。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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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語》曰:子路戎服見孔子,拔劍舞之,曰:「古之君子以劍自衛。」子曰:「古之君子忠以為質,仁以為衛,不出環堵之室,而知千里之外,有不善則以忠化之,寇暴則以仁圉之,何必持劍?」子路曰:「由乃得聞此言也,請攝齊以受教。」
又曰:顏回曰:「愿鑄劍戟為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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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曰:韓卒之劍皆出于冥山棠溪。墨陽宛馮、龍泉、太阿皆陸斷馬牛,水擊鴻雁,當敵於甲盾耳。此天下名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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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曰:齊桓公問曰:「齊國寡甲兵,為之若何?」管子曰:「小罪讁以金,美金以鑄劍戟,試諸狗馬;惡金以鑄鉏夷,試諸壤土,乃甲兵大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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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曰:吳季札之初使,北過徐君,好季札劍,口弗敢言。季札知之,為使上國未獻。還至徐,徐君已死,乃解其寶劍系徐冢樹而去。從者曰:「徐君已死,當誰予乎?」曰:「不然。始吾心已許之,豈以死背吾心哉?」
又曰:平原君及毛遂與楚合從,言其利害。日出而言,日中不決。遂按劍而上請平原君曰:「從者利害兩言而決耳。今日出而言,日中不決,何也?」楚王謂平原君曰:「客何為者也?」平原君曰:「是勝之舍人也。」楚王叱之:「胡不下?吾乃與君言,汝何為者也?」毛遂按劍而前曰:「今十步之內,王不能恃楚國之眾也,王之命懸於遂。且遂聞湯以七十里之地而王天下,文王以百里之壤而臣諸侯,今楚地方五千里,持戟百萬,此霸王之資也。白起小豎子耳,率數萬之眾興師以與楚戰,一戰而舉鄢郢,再戰而燒夷陵,三戰而辱王之先人,此百世之怨而趙之所羞。而王弗知,惡合從者為楚非為趙也。吾君在前,叱者何也?」諸侯乃定從。
又曰:《范睢傳》云:秦昭王臨朝嘆息。應侯進曰:「臣聞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今大王中朝而憂,臣敢請其罪。」王曰:「吾聞楚之鐵劍利而倡優拙。夫鐵劍利則士勇,倡優拙則思慮遠。大以遠思慮而御勇士,恐楚之圖秦也。」
又曰:李斯上書云:「今陛下服太阿之劍,乘纖離之馬。此數寶者,秦不生一焉。」
又曰:陳平間行杖劍,亡渡河。船人見其美丈夫獨行,疑其亡將,腰中當有金寶。目之,欲殺平。平恐,乃解衣裸而佐刺船,船人知無有,乃止。
又曰:鄒陽上書梁王云:「臣聞明月之珠,夜光之璧,以闇投人于道路,人無不按劍相眄者。何則?無因而至前也。」
又曰:高祖送徒驪山,夜徑澤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蛇當徑,愿還。」高祖曰:「壯士行,何畏。」乃前,拔劍斬蛇。
又曰:高祖置酒雒陽宮。曰:「吾有三杰而能用之,故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也。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所以為吾擒也。」
又曰:高祖擊英布時,為流矢所中。高祖問醫曰:「病可治於?」醫曰:「可治。」於是,高祖慢罵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雖扁鵲何益。」
又曰:伍員奔吳,船人濟之。員感其德,解寶劍賜之。船人曰:「子達吳勿相忘,劍則不敢以當。」
又曰:魏相為丞相,好武。令諸吏有奏事者帶劍而前奏,或有不帶劍者入奏事,乃借錯劍而方敢入。
又曰:荊軻,衛人。之燕,燕人謂之軻卿。軻卿好讀書,學擊劍,以術說元君,元君不用。
又曰:司馬相如好讀書,學擊劍。故母名曰:「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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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曰:雋不疑,字曼倩,渤海人。治《春秋》,為郡文學,進退必以禮,名聞州郡。武帝末,暴勝之為直指使者,衣繡衣素。聞不疑賢,至渤海遣吏請與相見。不疑冠進賢冠,帶攂具劍。應劭曰:攂具,摽首之。攂:磊落壯大之貌。
又曰:時中國初定,尉他平南越回,王之。高祖使中大夫陸賈賜他印為南越王。王賜賈橐中裝千金。賈有五男,乃出所使橐中裝,賣千金分其子,子二百金。賈常乘安車駟馬、從歌鼓瑟、侍者十人、寶劍值百金。謂其子曰:「與汝約:過汝,汝給人馬酒食,極歡十日,而更約所。死家得寶劍。」其游漢庭,名聲籍甚。言狼籍甚盛也。
又曰:朱博奏王莽為庶人,莽就國。南陽太守以莽貴重,選門下掾孔休守新都伯。休謁見莽,莽盡禮自納,休亦聞其名。莽后病,休候之。莽緣恩意進其玉具劍,欲以為好,休不肯受。莽因見誠:「見君面有瘢,美玉可以滅瘢。」休復辭讓。莽曰:「君嫌其價耶」。遂椎碎自裹以進,休乃受之。
又曰:朱云曰:「臣愿請上方斬馬劍斷佞臣一人首。」上問誰,對曰:「安昌侯張禹。」上怒。
又曰:龔遂為渤海太守,務農。勸人賣劍買牛。曰:「可為佩牛乎!」
又曰:沛公從百餘騎,見羽於鴻門。羽因留沛公飲,范增數目羽擊沛公,羽不應。范增起出,謂項莊曰:「君王為人不忍,汝入,以劍舞,因擊殺之。」莊入為壽,壽畢,曰:「軍中無以為樂,請以劍舞。」因拔劍起舞。項伯亦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獲免。
又曰:孝景帝賜衛綰,綰曰:「先帝賜臣劍凡六,不敢奉詔。」上曰:「劍,人之所施,獨亦至今乎!」綰曰:「具在。」上使取六劍,尚盛未嘗服之也。
又曰:質氏以治削而鼎食。注:治刀劍也。
又曰:王莽使武賁以斬馬劍挫音剉。董忠。
又曰:梁冀帶劍入省,尚書張凌呵叱令出。冀跪謝,凌不應,因劾奏。詔以一歲俸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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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漢春秋》曰:上過陳留,酈生求見。使者入通,公方洗足,問如何人。曰:「狀類大儒。」上曰:「吾方以天下為事,未暇見大儒也。」使者出告,酈生瞋目按劍入言:「高陽酒徒,非儒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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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曰:韓棱為尚書令,與仆射郅壽、尚書陳寵同時俱以才能稱。肅宗嘗賜諸尚書劍,惟此三人,特以寵劍自手署其名曰:「韓棱楚龍泉」、《晉太康記》曰:「汝南西平縣有龍泉,可淬刀劍,特堅利。」汝南即楚分野也。郅壽蜀漢文「、」陳寵濟南椎成。「椎,音直追切。《漢官儀》椎成作鍛成。時論者為之說:以棱深有謀故得龍泉,壽明達有文章故得漢文,寵敦樸善不見外故得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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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承《後漢書》曰:延熹中,詔應奉曰:「蠻夷叛逆作難,積惡放恣,鑊中之魚,火熾湯盡,當急焦爛,以刷國恥。朝廷以奉昔守南土,威名播越,故復式序重任,奉之興廢期在于今。賜俸錢十萬,駁犀方具劍、金錯把刃劍、革帶各一,奉其勉之。」
又曰:吳郡張業,字仲叔,為郡門下掾。逐太守歸鄉里,至河內,遇賊,業拔劍與賊交戰而死。子武,時幼不識父,傷父喪不還。每至節日,持業遺劍至河內,到業死處,醊酒悲哀,感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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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觀漢記》曰:世祖十三年,王國有獻名馬、寶劍,直百金。馬以駕鼓車,劍以賜騎士。
又曰:馮石襲母公主封獲嘉侯亦為侍中,稍遷衛尉,能取悅當世,為安帝所寵。帝嘗幸其府,留飲十數日,賜駮犀具劍、紫艾綬、玉玦各一。
又曰:建武二年,遣馮異西擊赤眉,平關中,上自河南賜異乘輿、七尺玉具劍。
又曰:光武有駭犀之劍,以賜陳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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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志》曰:文帝為太子時,與鄧庶飲酣,論及劍術,不決。時方食甘蔗,因以習之,下殿數交,三中其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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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略》曰:嚴翰,字公仲。器性重厚,篤好擊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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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氏春秋》曰:魏武過城皋故人呂伯奢。伯奢不在,家人為供。王聞其食器聲,疑其圖已。夜手劍殺八人。既見食飲而凄愴曰:「寧我負人,無令人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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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書》曰:太史慈臨亡嘆息曰:「丈夫生世當帶七尺之劍,以升天子之階。今所志未從,奈何而死乎!」權甚悼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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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曰:上公九命,則劍履上殿。
又曰:張軌遣主簿令狐亞聘南陽王模,甚悅,遺軌以帝所賜劍。謂軌曰:「自隴已西征伐斷割悉以相委,如此劍矣。」
又曰:武庫火,歷代之寶孔子履、漢高斬白蛇劍、王莽頭皆失所在。張華見龍劍排戶而飛去。
又曰:何攀除兗州刺史,錫班劍、赤舄。
又曰:王如初聚眾作逆,敗。王敦弟棱愛驍武,請敦配麾下,棱甚加寵遇。如數與敦將角射斗爭為過,棱杖之,如甚以為恥。初,敦有不臣之跡,棱每諫之,敦常怒異色。乃密使人激怒如,勸令殺棱。因棱閑宴,如請劍舞為勸,棱從之。如於是舞刀為戲,漸來前,棱惡而呵之,不止,遂直前斬棱。敦聞而佯驚,亦捕如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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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張華傳》:吳之未滅也,斗牛之間常有紫氣。道術者皆以吳方強盛,未可圖也。惟司空張華以為不然。及吳平之後,紫氣愈明,華聞豫章人雷煥妙達緯象,乃要煥宿。屏人曰:「可共尋天文,知將來吉凶。」因登樓仰觀。煥曰:「仆察之久矣,惟牛斗之間頗有異氣。」華曰:「是何祥也?」煥曰:「寶劍之精,上徹于天耳。」華曰:「君言得之。吾少時,有相者言吾年出六十,位登三事,當得寶劍佩之,斯言效歟?」因問曰:「在何郡?」煥曰:「在豫章豐城。」華曰:「欲屈君為宰,密共尋之,可乎!」煥許之。華大喜,即補煥豐城令。煥到縣,掘獄屋基,入地四丈餘,得一石函,光華非常,中有雙劍并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其夕,牛斗間氣不復見焉。煥以南昌西山北崖下土以拭劍,光芒艷發,大盆盛水置劍其上,視之者精芒炫目。遣使送一劍并土與華,留一自佩。或謂煥曰:「得兩送一,張公豈可欺乎?」煥曰:「大朝將亂,張公當受其禍,此劍當系徐君墓樹耳!靈異之物,終當化去,不永為人服也。」華得劍,寶愛之,常置坐側。華以南昌土不如華陰赤土,報煥書曰:「詳觀劍文,乃干將也,莫邪以復不至。雖然,天生神物終當合耳。」因以華陰土一斤致煥,煥更以拭劍,倍益精明。華誅,失劍所在。煥子華為州從事,持劍行經延平津,劍忽于腰間躍出墮水,使人沒水取之,不見劍,但見兩龍各長數丈,蟠縈有文章。沒者懼而返。須臾,光彩照水,波浪驚沸,於是失劍。華嘆曰:「先君化去之言,張公終合之論,此其驗乎!」華之博物多此類。
又曰:《載記》云:劉曜自以形質異眾,恐不容於俗,隱跡管涔山,以琴書為事。嘗夜閑居,二童子入跪曰:「管涔王使小臣奉謁趙皇帝,獻劍一口。」置前再拜而去。以燭視之,劍長二尺,光澤非常,赤玉為室,背有銘云:「神劍服御除眾毒。」曜遂服之。劍隨四時變為五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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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鴻《後趙錄》曰:張賓闊達有大節,嘗自謂昆弟曰:「吾自言智算鑒識不后張子房,但不遇高祖耳。」勒與諸將下山東,賓曰:「吾歷覽諸將,獨胡將軍可與共成大事者。」乃提劍軍門,大呼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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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曰:初,世祖嘗賜謝莊寶劍,莊以與豫州刺史魯爽別。後爽反叛,世祖因宴集問劍所在。答曰:「昔以與魯爽別,竊為陛下杜郵之賜。」上甚悅,當時以為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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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書》曰:天監五年,盧陵太守王希聃于高昌縣獲銅瑞劍二口。以聞曰:「薄伐凶丑,而龍淵耀質;匈奴將滅,白旗表征。」
又曰:七年,會稽太守衡陽王元簡上言,餘姚縣掘地得劍二口,又於縣東江水中得劍一口,文漫若雌雄。
又曰:羊侃初為尚書郎,以勇聞。魏帝嘗謂曰:「郎官謂卿為虎,豈羊質虎皮乎?試作虎狀。」侃因以手抉殿柱沒指。魏帝壯之,賜以珠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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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典略》曰:侯景篡位,遷豫章王揀別官。白虹貫日,三重;其夜,月入太微掩帝坐,景所帶劍水精標無故墜落,景身自俯拾,心亟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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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周史》曰:鄭仁誨字日新,晉陽人。父霸累贈太子太師。仁誨幼事唐驍將陳紹光。紹光恃勇使酒,嘗乘醉抽佩劍將剚刃于仁誨,左右無不奔避。惟仁誨端立以俟,略無懼色。紹光因擲劍於地謂仁誨曰:「汝有此氣度,必當享人間富貴。」